官双开微信-洪正华、曹艳丽被双开
9月8日,云南省纪委监委公布了两起金融系统官员受处分的消息——国家开发银行云南分行原行长洪正华、富甸银行原副行长曹艳丽双双被免职、撤职。
长安街知事(微信ID:)注意到,除了肆意“吞食金融”,洪正华还被指政治攀比,刺探、窃取举报、控告材料;曹艳丽目的意识不强,伪造、转移证据,违规出入私人会所。
洪正华个人资料图片
洪正华,1967年4月出生,江西乐平人,长期在金融系统工作,2001年加入国家开发银行,任信息化局局长,2013年12月至今任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党委书记、行长。
2020年3月,洪正华调任云南省工信厅厅长,2021年4月,他被任命为红河州委书记,仅仅4个多月后,他又被任命为省体育局局长,11月,他被正式宣布接受调查。
双开除通知书显示,其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违反职务犯罪官双开微信-洪正华、曹艳丽被双开,涉嫌犯罪。
具体来看,洪正华丧失理想信念,不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官双开微信,与他人串通,伪造证据,提供虚假信息,抵制组织审查,思想疏离,追求名利,参与迷信活动,搞政治任人唯亲;
违法收受礼品、礼金,违法接受宴请、旅游安排,公款吃喝,旅游时寻求特殊待遇;
隐瞒、不报告个人情况的;
向管理、服务对象借款;
违法干预、插手国家专项补贴资金分配,导致国有资产面临流失风险,刺探、窃取检举控告材料等;
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;
依托金融谋生,进行权钱交易,利用职务之便或者职务之便,在企业贷款、工程款催收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、索取巨额财物;
隐瞒、不报告境外存款。
8月24日,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,洪正华涉嫌受贿、隐匿境外存款案官双开微信,已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,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曹艳丽个人资料图片
据云南省纪委监察部通报,富电银行原副行长曹艳丽也利用贷款牟取利益。
曹艳丽,1963年6月出生,贵州习水人,长期在金融系统工作,2008年1月起任富电银行党委委员、副行长,2021年12月被免职,今年1月,其正式宣布接受调查。
开除党籍和公职通知书表明,她丧失党性、原则性,没有奋斗目标,伪造、转移证据,抵制组织审查,参加迷信活动;
非法收受礼品、现金、非法出入私人会所、非法使用公车、非法接受旅游安排;
隐瞒个人情况,在组织进行采访或者询问时不如实报告的;
违法获取董事资金、徇私舞弊、权色交易等行为;
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;
滥用职权,违法干预贷款发放,给富甸银行造成重大财务损失;
他利用公权力谋取私人利益,利用职务之便在贷款审批、发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,收受巨额财物。
据云南省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,今年6月底,富电银行党委围绕曹艳丽这一典型案件和她身边发生的人和事,召开警示教育会,以案促改。
“要深刻汲取曹艳丽背叛初心、缺乏信仰、失职渎职、滥用职权、滥用职权、贪婪扩张、以权谋私的深刻教训,坚持问题导向,警示教育,从小抓起,聚焦关键环节、关键领域,强化监督,用案件推动改革治理。”云南省纪委第九侦查处、省监委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提出指导意见。
文都管联院在预祝2021-2022一路长虹!